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93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9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A
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374 00937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 9:00 至 11:30,13:00 至 15:00。电子直销全天 24 小时
接受业务申请,当日 15:00 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日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3.1.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
0 100 万元≤M<300 万元 1.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每笔交易 500 元
注:M 为申购金额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以上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时收取,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各银行卡的申购费率优惠不同,优惠
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按原费率执行。 具体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
网站“交易费率”。
3.3.2 通过银联通模式进行的申购,投资人在申购费外另需支付每笔 2 元到 8 元不等的银联通平
台转账费;各借记卡单笔申购上限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电子直销开户指南及参照银联通规定。
3.3.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3.3.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例如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
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
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6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
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 5 份。
4.1.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
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 7 日以上(含 7 日)的,赎回费归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N)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天 0.50%
N≥30 天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N)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7 天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例如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 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
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
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
机构名录。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20 年 10 月 24 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
网站及其他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 客户可通过
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 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
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 因此浦银安盛基金
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 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
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规定网站的《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7.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7.4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 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 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7.5 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