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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00939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新
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4月1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090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65,355,876.3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23年第1次
注:1.根据《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红利派发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上表中“本次分红方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除息日2023年4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年4月2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23年4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换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23年4月26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注: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3年4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红利派发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
(2)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0789,或登录网站:https://www.crs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