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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9399
三年定开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7月01日
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三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07月01日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黄诺楠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07月04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涉雄安概念债券,追
投资目标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涉雄安概念债券(雄安新区地方政府、中国雄安集团
有限公司和“落户雄安”的主体评级AAA级及以上中央企业发行的债券,
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
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投资范围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
基金对中央企业定义为:由国务院国资委或财政部(包括委托中央汇金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务院履行实际控制人职责的企业。本基金对“落
户雄安”的定义为:注册地或运营总部在雄安新区,或在雄安新区设立了
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本基金仅投资信用评级在A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
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换
债券的纯债部分等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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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
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仅投资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和“落户雄安”的主体评级AAA级及
以上中央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
的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涉雄安
概念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开始日前3个
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
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秉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管理投资理念,采
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
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各类资产比例和组合的目标
久期、类属配置及期限结构配置;同时,本基金债券投资以涉雄安概念债
券为主,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实质建设阶段,一方面,雄安新区地方政
府债持续发行、期限丰富。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雄安新区开发建设
主要载体和运作平台,预期也将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另一方面,中央企
业通过设立分子公司等方式,参与雄安新区的建设发展,存续债券和计划
发行债券种类丰富。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以上两个方面的债券投资机会,在
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
主要投资策略
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
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涉雄安概念债券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涉雄安概念债券界定为:(1)雄安新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
包括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2)中国雄安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3)“落户雄安”的主体评级AAA级及以上中央企业发
行的债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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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
本基金对中央企业定义为:由国务院国资委或财政部(包括委托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务院履行实际控制人职责的企业。本基金对“落
户雄安”的定义为:注册地或运营总部在雄安新区,或在雄安新区设立了
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信用债券,本基金仅投资涉雄安概念债券,且仅投资信用评级在AAA
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金融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信用债券的信
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
性等因素,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对信用利差进行充分发掘,甄
选信用评级较高且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
策略,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严格
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3、封闭期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1)在久期配置方面,在投资组合平均久期与封闭期适当匹配的基础上,本
基金将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进行研
究,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
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在类属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
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
收益特征,定期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
的最优权重。
3)在期限结构配置方面,本基金将对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进行研判,
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之间进行配置,适时采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型
策略构建投资组合,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益。
4)在个券选择方面,对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非信用类债券,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
的变动趋势,分析各品种的相对利差变化,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
品种;对于信用类债券,本基金将关注涉雄安概念债券的投资机会,根据
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
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对信用利差进行充分发掘,甄选信用评级较高
且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
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5)动态收益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采
取多种灵活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主要包括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
策略、跨市场套利策略、相对价差判断策略等。
①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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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剩余
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
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②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通过不断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
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
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
的收益水平。
③跨市场套利策略
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
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④相对价值判断策略
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
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仅投资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和“落
户雄安”的主体评级AAA级及以上中央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信用级
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
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流动性、交易
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选择信用评
级较高且相对更具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3)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并据此制定和
调整资产配置策略。当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时,本
基金将提高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比例。
(4)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
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
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2)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
许基金投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
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
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4、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
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
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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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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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万0.80%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前收
100万≤M<500万0.60%金额(M)含申购费
费)
M≥500万1000.00元/笔金额(M)含申购费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60%
托管费0.15%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
费用;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3、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4、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
其他费用
费用;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6、基金的账
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7、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1、市场风险;2、基金的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
4、税收风险;5、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定期开放运作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仅可在开放期申赎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无
法申购赎回。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未赎回基金份额,则需继续持有至下一封闭期结束才能赎回,投资
者在封闭期内存在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首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首
个封闭期为3年,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及时行使相关权利。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除首个封闭期外,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
束前公布开放期和下一封闭期的具体时间安排,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每次开放期的
时间及长度不完全一样,投资者应关注相关公告并及时行使权利,否则会面临无法申购/赎回基金份
额的风险。
2、基金资产投资特定品种可能引起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
括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
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等风险揭示详见《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10日证监许可[2020]669号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
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新国证基金官方网站[www.crs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19-0789]
1、《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