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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同顺创业板精选股票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09513;C类基金份额:0095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3年06月29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0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3年06月29日。若截至2023年06月2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规模低于两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