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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
009543
契约开放式
2020年7月29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7月31日
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A
009543
是
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C
009544
是
注:1、申万菱信安泰富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三年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并自2023年8月26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元)
100万以下
100万(含)~500万
500万(含)以上
特定申购费率
0.135%
0.06%
300元/笔
申购费率
0.45%
0.20%
1,000元/笔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7日以内
7日(含)以上
赎回费率
1.50%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
法定代表人:陈晓升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张芸茜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简称
兴业银行
平安银行
宁波银行(易管家)
和讯信息
(理财客)
江苏汇林保大
挖财基金
腾安基金
诺亚正行
众禄基金
天天基金
好买基金
蚂蚁基金
长量基金
浙江同花顺
利得基金
嘉实财富
创金启富
浦领基金
通华财富
中植基金
汇成基金
海银基金
大智慧基金
济安财富
万得基金
联泰基金
泰信财富
基煜基金
中正达广
攀赢基金
盈米基金
和耕传承
京东肯特瑞
大连网金
(壹佰金)
雪球基金
中欧财富
申万宏源证券
华西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东方财富证券
华瑞保险
中国人寿
客服电话
95561
95511转3
95574
400-920-0022
025-66046166转849
021-50810673
4000-890-555
400-821-5399
400-678-8887
95021或400-181-8188
400-840-1788
95188转8
400-820-2899
952555
400-032-5885
400-021-8850
010-66154828
400-012-5899
400-101-9301
400-818-0888
400-619-9059
400-808-1016
021-20292031
400-673-7010
400-799-1888
400-118-1188
400-004-8821
400-820-5369
400-6767-523
8621-68889082
020-89629066
4000-555-671
400-098-8511
400-089-9100
400-159-9288
400-100-2666
95523或400-889-5523
95584或400-888-8818
95523或400-889-5523
95357
952303
95519
官方网站
www.cib.com.cn
www.bank.pingan.com
www.nbcb.com.cn
www.licaike.com
www.huilinbd.com
www.wacaijijin.com
www.txfund.com
www.noah-fund.com
www.zlfund.cn
www.1234567.com.cn
zt.howbuy.com
www.fund123.cn
www.erichfund.com
www.5ifund.com
www.leadfund.com.cn
www.harvestwm.cn
www.5irich.com
www.zscffund.com
www.tonghuafund.com
www.zzfund.com
www.hcfunds.com
www.fundhaiyin.com
www.wg.com.cn
www.jianfortune.com
www.520fund.com.cn
www.66liantai.com
www.taixincf.com
www.jiyufund.com.cn
www.zhongzhengmoney.com
www.pytz.cn
www.yingmi.cn
www.hgccpb.com
kenterui.jd.com
www.yibaijin.com
www.danjuanfunds.com
www.zocaifu.com
www.swhysc.com
www.hx168.com.cn
www.swhysc.com
www.xzsec.com
www.huaruisales.com
www.e-chinali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暂停运作期间,基金可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