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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27日起(含),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原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调整后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原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份额余额 调整后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份额余额
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008990 10元 1元 1份 0.01份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混合 A类009806
C类009807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A类001945
C类001946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聚利债券 A类007262
C类007263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 001564 / /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申请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