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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918、C类基金代码:00991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具体信息详见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8日和2022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经本公司决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关进行变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关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变更为“上海市张江公证处”。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机关的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程无实质性影响。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2、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