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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加瑞合纯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中加瑞合纯 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397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0 年 11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 集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法 》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加 瑞合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 合 同 》、《中 加
瑞合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 定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3 年 12 月 04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 值 (单 位:人 民 币
元) 1.0720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 配 利 润 (单 位:人
民币元) 205,621,469.36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0.5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基金本次 分红为 2023 年 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中 加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的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由 红 利 转 得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除权后的 基金份额净 值为计算 基准确定再 投资份额 ,红 利 再 投 资 所 转
换的 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直 接划入其基 金账户。本 公司对红利 再
投资所产生 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 并通知各销 售机构。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
投资者可以 查询。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财 税 字[2002]128 号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有 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 益 , 暂 免 征 收 所 得
税。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次 分红免收 分红手续费 。
2、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 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12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12月13日前(不含2023年12月13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http://www.bobbn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