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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3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485120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510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0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第一个双周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谷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2年11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5年7月1日
其他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第一个双周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第二个双周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理财债券型基金整改的要求和《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因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而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的修改
自2020年6月15日起生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发起式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6月15日起生效。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3、本基金自2020年11月9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份额类别增设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
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7%
托管费 0.08%
销售服务费 0.3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第一个双
周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
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第二个双周对日(如该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因此面临流动性风险。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风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
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
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
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
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