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11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A类基金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12月3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12月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12月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12月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12月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LOF)A 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122 0105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20年12月3日起
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原份额变更为A
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生物科技”),并自2020年12月3日起开放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
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
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时,通过场
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
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元,
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
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
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
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
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
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
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
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
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
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
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场外、场内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M<100万 0.10% 1.0%
100万≤M<200万 0.06% 0.6%
200万≤M<500万 0.03% 0.3%
M≥500万 按笔固定收取1,000元/笔
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以场外方式申购的特定投
资群体。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
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情况请查看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的
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时,每笔
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场内A类基金份额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
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
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
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
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
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A类基金份额场外赎回费率
0-6 1.50%
7-29 0.50%
30-179 0.25%
180及以上 0%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天) 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率
0-6 1.50%
7及以上 0.5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额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
期少于7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有期7天以上(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等其他相关手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0-6 1.50%
7及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额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
期少于7天(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生物分级份额转换
为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后,其原基金份
额持有期计入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的持
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生物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生物分级B类
份额转换为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
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
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
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
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
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
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
发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
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
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
费;J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
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
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
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
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
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
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期限30(含)-179(含)天,赎回费率为0.25%;
持有期限18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
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0.2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
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20%-0.02%=0.1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赎回
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2%;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
率为0.20%,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
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当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4)当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投资者转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
动情况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
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场外份额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
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
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
差费率为2%。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
差费率)=(11,000.00-0)×2%÷(1+2%)=215.69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215.69=215.69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215.69=10,784.31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784.31÷1.020=10,572.85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A类份额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且仅开通与以下基金场外
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
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
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
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
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
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甬
兴证券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场外转换业务。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
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
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同一基
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进行相互转换,除非基金管理人公告开通。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
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
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
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
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
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
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
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
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