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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起对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销售和计价的C类基金份额,原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62001)转为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原美元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671)转为A类美元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人民币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62001)转为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原美元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671)转为A类美元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262001,A类美元基金份额为010671。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16988。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40%/年。
对于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持有期限大于7天(含7天)小于30天(不含30天)的投资者收取0.50%的赎回费,持有期限30天及以上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这些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2年11月8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1、 前言和释
义 …
…
(新增)
十、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
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
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
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
的所有个人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
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
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1、 前言和释
义 …
…
(新增)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
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包括 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 A 类美元现
汇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 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仅设 C 类人民币基金
份额
3、 基金的基
本情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
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基金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
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基金份额。
本基金对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
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投资
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
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以增加本基
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
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设立以
其它币种计价的基金份额以及接受其它币种的申
购、赎回、或终止某一币种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
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须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在 A 类份额类别内,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
币的不同,再分为 A 类人民币份额类别和 A 类美元现
汇份额类别。 故 A 类人民币份额类别和 C 类基金份额
均以人民币为币种单位进行销售和计价(两类合称人
民币份额, 下同);A 类美元现汇份额类别以美元为币
种单位进行销售和计价(简称美元份额,下同)。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
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
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
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设立以其它
币种计价的基金份额以及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
回、或终止某一币种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提前公告。
5、 基金份额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
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
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
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
超过 5%。 美元申购费率应参照人民币申购费率制
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对美元申购进行费
率优惠,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本
基金将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
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
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
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
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美元申购
费率应参照人民币申购费率制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
市场情况对美元申购进行费率优惠,并在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
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对于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
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5、 基金份额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按人民
币口径计算)/T 日基金份额总数
T 日美元基金份额净值=T 日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T 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
价
…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各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T 日各类基金资产净
值(按人民币口径计算)/T 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T 日美元基金份额净值=T 日对应类别的人民币基金
份额净值/T 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
元汇率中间价
…
7、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一、召开事由
…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
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率的除外;
7、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降低赎回费率;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降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
14、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增)
3、 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同步修改序号
14、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2 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或摊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新增)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
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
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
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
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3 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
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
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
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
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
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15、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人民币基金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
影响, 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
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
的分红方式。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
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
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4、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人民币基金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
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
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
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7、基金的信
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17、基金的信
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24、基金合同
摘要 … 根据正文修订更新
附件二: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9.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计核算
9.1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3、净值计算
(1) 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
额。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按人民币口径计算)除以计算日基金份
额总数;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对应类别
的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
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2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
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3 位。 当基金份额净值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小
于基金份额净值 0.5%时,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应在发现日对账务进行更正调整, 不做追溯处
理;
…
3、差错处理程序
…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1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3、净值计算
(1)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人
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
值(按人民币口径计算)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美元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对应类别的人民币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
折算。 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9.2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
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3 位。 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扩大。 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小于基金份额
净值 0.5%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在发现日对账
务进行更正调整,不做追溯处理;
…
3、差错处理程序
…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0.基金收益
分配
10.1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
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
种相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人民币基金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
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
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1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
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
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
数。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
同。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
式。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
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4、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基金份额面值;对
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
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
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基金费用
12.1 基金费用的种类
...
12.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2 项费用,根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2.1 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增)
3、 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12.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新增)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
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
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
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3 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