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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新机遇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光大保德信新机遇混合基金代码010676
光大保德信新机遇混合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0676
A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03-30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房雷
证券从业日期2009-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
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央行票据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投资范围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
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
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
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配置
策略、个股选择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
资策略、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
业绩比较基准
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
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M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
M≥1,000万元1000元/笔
N
7天≤N
赎回费30天≤N
365天≤N
N≥730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按日计提1.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按日计提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6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8%
注: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根据新机遇投资策略而审慎挑选的相关证券,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导致新机遇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
金可能在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调整对上述投资策略界定的标
准,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基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新机遇投资策略的证券库予以定期更新和调
整,在该等情形下,本基金的相关证券库可能无法实时反映投资策略或行业的最新变化,本
基金特定时期的表现可能会与市场总体或同类基金存在一定差异。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境外市场的风险4)交收制度带来的流动性风
险5)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6)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
差异带来的风险7)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8)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
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流
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如果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
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
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
4008-202-8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