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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24日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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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01月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1年10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107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7,487,800.0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
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
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有: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
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其他类
型资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消费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
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
强A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
强C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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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771 01077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额
38,563,286.36份 128,924,513.70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年10月01日 - 2021年12月31日)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A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578,069.62 -5,458,461.31
2.本期利润 928,626.10 3,203,279.3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31 0.023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017,363.54 126,714,881.8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58 0.982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A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2.21% 0.95% 3.15% 0.94% -0.94% 0.01%
过去六个
月
-6.64% 1.16% -9.26% 1.20% 2.62% -0.04%
过去一年 -1.53% 1.44% -9.09% 1.42% 7.56% 0.02%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1.42% 1.43% -6.19% 1.42% 4.77% 0.01%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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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今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C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2.14% 0.95% 3.15% 0.94% -1.01% 0.01%
过去六个
月
-6.77% 1.16% -9.26% 1.20% 2.49% -0.04%
过去一年 -1.82% 1.44% -9.09% 1.42% 7.27% 0.02%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至今
-1.71% 1.43% -6.19% 1.42% 4.48%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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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30日生效。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
06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及至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期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刘笑
明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01
月
-
7
年
男,运筹学硕士。历任建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量化研究员、北京极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2020年4
月加盟本公司。
杨超 指数与数量投资部总经 2020 - 11 男,金融数学与计算硕士。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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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本基金基金经理 年12
月
年 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2019年1月加盟
本公司。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
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0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
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市场整体震荡上行,同时结构及风格的分化趋势进一步延续。具体来说:
中证全指上涨4.30%,沪深300上涨1.52%,中证500上涨3.60%,创业板指上涨2.40%,中
证1000上涨8.17%。本基金增强策略的对标指数消费100四季度上涨3.30%,在基金的投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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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准中占有一定权重的食品饮料、家电、消费电子等板块不同程度上涨,医药板块震
荡下行。基金以基准指数为投资基础,并通过选股模型围绕基准进行持续优化,力争在
基准的行业分布内精选基本面更为优质的标的,并在结构化风险模型和优化器的辅助下
构建收益风险比更具优势的投资组合。四季度,基金的超额收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撤。
指数增强策略并非无风险策略,而是通过对风险因子更加细致的计算和把控以及对中长
期有效的选股因子的正向暴露从而力争在较长的时间维度内以更大概率实现超额收益,
但是在中短期的时间维度内,策略效果仍可能出现一定的波动及反复,这是概率特征及
风险本身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因此,我们亦鼓励投资人以更长的持有期配置指数增强
基金,这有利于策略效果的长期积累并能够更好的发挥复利效应。
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作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基准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
础上,通过对市场结构及公司基本面的持续跟踪分析,利用量化选股模型及优化策略积
极抽样组合,力争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A基金份额净值为0.9858元,天弘
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C基金份额净值为0.9829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国证消
费100指数增强A为2.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15%;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
强C为2.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56,003,777.09 94.29
其中:股票 156,003,777.09 94.2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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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9,126,271.12 5.52
8 其他资产 315,509.97 0.19
9 合计 165,445,558.18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808,036.00 0.49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7,106,086.08 71.0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82,786.00 0.8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8,966,088.64 5.4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969,990.00 6.0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93,928.20 1.7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1,026,914.92 85.61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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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287,853.15 6.2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4,713.80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2,384,912.69 1.4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0,422.00 0.40
H 住宿和餐饮业 4,608.00 0.0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208,839.13 0.13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956,141.00 0.5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6,680.00 0.1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5,364.94 0.0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30,917.87 0.0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409.59 0.03
S 综合 - -
合计 14,976,862.17 9.09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858 五 粮 液 30,017 6,683,585.22 4.06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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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03259 药明康德 52,500 6,225,450.00 3.78
3 000333 美的集团 79,072 5,836,304.32 3.54
4 600887 伊利股份 134,600 5,580,516.00 3.39
5 300760 迈瑞医疗 14,600 5,559,680.00 3.37
6 002415 海康威视 105,200 5,504,064.00 3.34
7 000568 泸州老窖 21,400 5,432,818.00 3.30
8 002594 比亚迪 19,400 5,201,528.00 3.16
9 000725 京东方A 954,700 4,821,235.00 2.93
10 601012 隆基股份 55,760 4,806,512.00 2.92
5.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505 鹏都农牧 582,800 2,226,296.00 1.35
2 300750 宁德时代 3,100 1,822,800.00 1.11
3 300672 国科微 8,600 1,595,300.00 0.97
4 600079 人福医药 60,300 1,357,956.00 0.82
5 603517 绝味食品 15,900 1,086,447.00 0.66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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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
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1,653.3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565.1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86.54
5 应收申购款 100,805.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15,509.97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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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A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193,606.38 143,773,893.7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577,817.61 11,654,049.0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208,137.63 26,503,429.1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563,286.36 128,924,513.70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A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
增强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
5,001,055.77 5,001,055.56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
额
5,001,055.77 5,001,055.56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12.97 3.88
注: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比例的分母分别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总额计算。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诺
持有期
限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3页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10,002,11
1.33
5.97%
10,002,11
1.33
5.97%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2,11
1.33
5.97%
10,002,11
1.33
5.97%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
等相关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资产管理产品开始执行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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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
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