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7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783 01078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注: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A 即 A 类基金份额,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 C 即 C 类基金份额。
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具体以届
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
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
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
请单独计算。 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M<300 万元 1.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C 类基金份额 0
注:M 为申购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通常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但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
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
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S1 幢 2101-2106 单元 联系人:陈淑娟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具体
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
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
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家财富
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 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为准)。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
《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德邦沪港深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相关资料。
(2)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21-7788 咨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