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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0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月15日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1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1月15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A 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开混合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075 011076
该下属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每个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仅在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开放期: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指每年1月15日(包括该日),若上述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日为该非工作日的下一工作日,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即每个开放期结束后的次日至下一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最近一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前一日。若首个封闭期不满三个月,封闭时间可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19日,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以及本基金的总份额限制等,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单位:元) A类份额申购费率 C类份额申购费率
M〈50万 1.00%
0
50万≤M〈200万 0.80%
200万≤M〈500万 0.40%
M ≥500万 1000元/笔
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1.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1.0%)=39,603.96元
申购费用=40,000-39,603.96=396.04元
申购份额=39,603.96/1.0400=38,080.73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080.73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C类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规定请见相关公告。
4.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A类份额
T〈7天 1.50%
7天≤M〈30天 0.75%
30天≤M〈180天 0.50%
T≥180天 0%
C类份额
T〈7天 1.50%
7天≤M〈180天 0.50%
T≥180天 0%
本基金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1)A类基金份额: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一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年,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2)C类基金份额: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一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年,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1)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内开通转换业务。
(2)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在本公司直销平台以及已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进行办理。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详见各代销机构的说明。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转换业务规则: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且代销机构需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4)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5)转换限额: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7.2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电话:010-66224815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服电话:95577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大成恒享春晓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