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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尊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1月31日
送出日期:2024年02月0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尊和一年定开发起
式债券 基金代码 011080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1年定开
基金经理 祝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07月01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
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
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
程序。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尊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
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度流动性,力求取得
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同业存
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
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
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
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不受上述5%的限制。前述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率
备注
申购费
M <100万 0.60%
100万 ≤ M < 500万 0.30%
500万≤ M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N <7日 1.50%
7日 ≤ N < 3个月 0.50%
3个月≤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
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3)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满一年开放一次。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
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4)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
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2024
年01月30日披露的《鹏华尊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
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
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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