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聚利87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0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1)银河聚利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80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12月25日
至2020年12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899,995,334.6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899,995,334.63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7,899,995,334.6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816.7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87个月。本基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包括该日)起至87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如87个月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对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87个月后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该对日为该日历月度的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不低于2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赎回情况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