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等代销机构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3月3日起增加民生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交通银行为华宝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新兴消费A:011153;华宝新兴消费C:011154)的代销机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为华宝新兴消费A:011153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华宝新兴消费(A/C)基金的开户、申赎、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7)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021-3892455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