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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14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
A
华泰紫金丰和偏债混合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494 01149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暂未参与港股通交易,非港股通交易日正常开放,若后续参与港股通交易
将另行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
额为 0.0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含申购费);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0.0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2)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根据申购金额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基金申购费
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本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70% 0
100 万≤M<300 万 0.50% 0
300 万≤M<500 万 0.20% 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销
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 份。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收取不同
的赎回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 日 1.5% 1.5%
7 日≤N<30 日 0.75% 0.75%
30 日≤N<180 日 0.5% 0
N≥180 日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大于或等于 30 日但小于 3 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大于或等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未归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 个月=30 日)
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
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定投金额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
(即申购金额),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 100 元),不设金额级差。如
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
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定投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
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
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 号 21 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客服电话:4008895597/95597
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A 类份额:
机构名称 机构官网 客服电话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18.cn/ 9535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stock.com.cn/
95551/4008-888-8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www.e-chinalife.com 9551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fund123.cn/ 4000-766-12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htsc.com.cn/ 955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mbchina.com/ 9555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cjijin.com/ 400-619-905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http://www.1234567.com.cn/
95021/400-181-818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csc108.com/ 95587
C 类份额:
机构名称 机构官网 客服电话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18.cn/ 9535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stock.com.cn/
95551/4008-888-8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www.e-chinalife.com 9551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fund123.cn/ 4000-766-12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htsc.com.cn/ 955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mbchina.com/ 9555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cjijin.com/ 400-619-9059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http://www.1234567.com.cn/
95021/400-181-818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csc108.com/ 95587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份额,不安排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
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
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