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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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12月
1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75号文注册募集。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
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
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
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
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除外),且基
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
形。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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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 3
第二部分释义 ...............................................................................................................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2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3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2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44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 55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56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67
第十六部分侧袋机制 ................................................................................................. 74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77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4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4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6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7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138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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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绪言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
理念、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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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安达双擎驱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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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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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规
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
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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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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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7、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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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睿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27 日
电话:(021)61870999-6210
联系人:宋丽韵
注册资本:8.1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1]544 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股份 49%;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26%;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
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 25%。注册资本为 8.18 亿元人民
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
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三个一级部门,分别是:党建工作部、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
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产品创新部、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和监察稽核部。党建工作部全面负责公司
党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落实党员管理工作。投资管理部在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的领导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
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投资管理目标和风险控制目标的实现。研究发展
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基金管理的实际需求,把握产品设计定位,开展策略研究、
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数量研究工作,为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提供有效的研究
支持平台。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专户等产品代销渠道的开拓与维护,
营销协议的制定和实施,产品的发行和持续销售工作;负责公司各种产品的营销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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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及实施。机构业务部负责公司机构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完成相应的业务销售
任务,增进并维护公司与机构客户业务关系。电子商务部以互联网为依托推广公
司品牌,推介并销售公司产品,进而扩大公司产品规模,提升公司知名度和美誉
度。产品创新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供公司产品策略建议,把握产品设计
定位,提出产品设计思路,建立并完善公司高效产品线,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
现。信息技术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策略,规划公司信息技术体系架构,构建完善
的信息技术平台;负责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为公司各
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信息的安全保密和企业信息化提供有效的保障。基金事务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负责基金的财务核算、资产估值、注册
登记、资金清算等相关业务,维护基金交易的正常有序运作。综合管理部根据公
司的发展战略,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的拟定、推
行、跟踪和执行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公司制度建设、文秘管理、外部联络、内部
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为公司日常运作、领导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和服
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参与制订人
力资源战略规划;负责制定、执行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运作和维护人力资
源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的配置和储备;制定并组织员工培训和开发;组织、
实施和监督各部门的员工绩效管理;宣传、贯彻公司价值理念,组织员工活动,
提供员工帮助,增强组织凝聚力;维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人力资源优势。计划
财务部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会计核算、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定期进行财
务分析,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以及与财务有关的内控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司资产清查,监督公司自有财
产的管理,保证公司自有财产记录准确和安全;并接受并配合国家监管机构、社
会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的检查。监察稽核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
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核,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对基金管理的各个环节进
行全程风险管理;负责公司专项审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审核、对外文件的法律审
核,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截止到 2021 年 02 月 28 日,公司总人数 77 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为
72 人,其中 71.43%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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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张睿,1977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
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总部、
业务二部总经理。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董事长:
杜文毅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
南京交通学校财会教研室工作,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计划财务室副主任、主任,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
处副处长、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富安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江苏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董事:
胥海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公司
电脑部、营业部、基建办职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职员兼团委副
书记,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行政管理部副经理兼公司团委副书记;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大厂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
北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凤凰北街营业部副总经理,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惠新西街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
先烈中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营
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张敏先生,1968 年 11 月生,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市医药管
理局科员,国泰证券公司南京营业部交易管理部副经理,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
有限公司投资财务部,南京城建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考核岗,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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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融资岗,南京城建
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经理,河西国资集团投资部投融资管理、合
同管理主管、河西国资集团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主管,现任南
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主管。
金领千,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南车站路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存管中心主
办会计、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总
监;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富安达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吴战峰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大投资公司投资部经
理,平安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招商证券研发中心高级分析师,国信证券研
究所首席分析师,国投瑞银基金高级组合经理,国泰基金基金经理,天治基金总
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监、富安达优
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安达科技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赵顺龙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
历任南京化工学院社科部教师,南京化工大学社科系教师,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原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刘健先生,1955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历任南京绵
织厂劳动干事、人事负责人,南京内燃机配件五厂党务、人事负责人,南京大量
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
务所副主任。现任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江涛女士,196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深
圳赛格集团市场部外贸业务员,深圳石化集团秘书科长、海外企业管理部副总,
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总助、北京代表处副主任,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办副主任(主持),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执
委会委员。 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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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
刘宁女士,1967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
审计师。历任南京市审计局政财金融审计处科员,金融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
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监事:
林海涛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
任安徽水利电力学校教师,安徽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金陵药业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