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采用比例确认方式公告》”)的规定,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11724,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5月28日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管理人本着合理控制基金规模、保障基金平稳投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决定本基金2021年5月28日新增规模上限为150亿元人民币,并由于本基金当日新增规模已超过15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2021年5月28日的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根据《采用比例确认方式公告》的规定,管理人已对2021年5月28日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为31.310448%。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于2021年5月28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申购申请确认比例(注: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021年5月28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按照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计算申购费,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公司官网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