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14日证监许可[2015]2101号文注册。
2、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15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8、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刊的《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qhkyfund.com)上发布。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15、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1875)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七(三)2、代销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15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50 万 1.20%
50 万 ≤ M <250 万 0.80%
250 万 ≤ M <500 万 0.5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认购的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50 万 0.12%
50 万 ≤ M <250 万 0.08%
250 万 ≤ M <500 万 0.05%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2)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元)
(含认购费)
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支付渠道
交通 认购费率
银行
汇付天下
天天盈
通联
支付
招商
银行
农业
银行
工商
银行
建设
银行
M <50 万 0.60% 0.84% 0.96%
50 万 ≤ M <250 万 0.60% 0.64%
250 万 ≤ M <500 万 0.5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其公告。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举例:某普通投资人在某代销机构网点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1.00=98,914.23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6、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①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2)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www.qhkyfund.com和微信交易系统,微信号:qhkyfund)
①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非交易时间内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17:00前(T日17: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2)在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时须准备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中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
②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支持电子直销交易的银行借记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
3、个人投资者认购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前海开源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转账凭证回单联(仅当办理认购款项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我司相应账户时需要提供)。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时凭交易密码办理。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办理认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应通过预留银行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在交易申请当日17:00前汇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或由个人投资者提供已经在17:00前已划款的证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5、注意事项
(1)每个个人投资者在同一个登记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3)个人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受理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个人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预留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应为个人投资者本人开立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借记账户,且银行账户与基金账户的户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应与和身份证件的信息一致;
(7)个人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服中心-单据下载,进行下载打印;
(8)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以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规则》。
(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1、受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2.1 普通机构投资者开户或账户登记
普通机构投资者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
(4)《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2.2 机构投资者以资产管理计划或理财计划等以产品名义开户或账户登记
A、如果为资产管理人申请开户或账户登记,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
(4)《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11)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产品合同(截取表述产品基本信息、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相关页)、产品获批证明或备案证明文件(如证监会出具的同意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理财计划备案报告等)以及我司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B、如果为资产托管人代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应由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填写及提供以下材料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
C、QFII开户或账户登记,由托管人申请,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托管部门章和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托管类资产版);
(2)《前海开源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前海开源直销预留印鉴卡》;
(4)《前海开源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托管人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托管部门章(彩章)的复印件:
(6)托管人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托管人对托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书;
(9)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0)托管部门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11)托管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2)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13)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证明;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 QFII 的投资额度以及开立相关账户的批复;
(15)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16)QFII机构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首尾页(或QFII机构委托托管人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书)。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前海开源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2)转账凭证回单联(仅当办理认购款项未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我司相应账户时需要提供)。
4、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认购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应通过预留银行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在交易申请当日17:00前汇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或由机构投资者提供已经在17:00前已划款的证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4100 7800 0400 1712 7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2)机构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子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机构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借记卡/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预留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该银行账户应为机构投资者开立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借记账户。
(6)机构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服中心-单据下载,进行下载打印;
(7)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田青
客服电话:95533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308
联系人:吴承禹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2、代销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69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电话委托:(021)96250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1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992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85556153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2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
电话:(029)63387256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300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34)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法定代表人:朱剑林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35)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付少帅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36)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3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电话:010-57756084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82625657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0)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李美
电话:010-68292745
传真:010-68292964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4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4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李春光
电话:18640999991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4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话:021-33323999-831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44)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68854005
传真:010-68854009
客服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4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付瑞华
电话:010-56580666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4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任福利
电话:(0755)83180910
传真:(0755)83181121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
负责人:麻云燕
经办律师:杨扬、胡云云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袁风雷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袁风雷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