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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2年7月2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20金地MTN004"(债券代码102002134)、"21金地MTN001"(债券代码102100046)、"21金地MTN003"(债券代码102100532)"21金地MTN004"(债券代码102100991)进行估值调整。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