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调整后的费率自2023年8月28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1、调整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0%调整为1.20%。
2、调整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25%调整为0.20%。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原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
1105室
……
联系电话:010-56793193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内10层B1001号
……
联系电话:010-5671619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应内容一并调整。
2、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原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 号 11 层
1101内1105室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如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其他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
和支付。
修改后的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 1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1内10层B10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1号院北京亚
洲金融大厦D座第8层801\805\806单元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如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基金其他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
和支付。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中航量化阿尔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和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咨询有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