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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向机构投资者开通易方达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96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962)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情况
自2023年7月25日起,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向机构投资者开通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3年7月26日起,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对于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前述限额或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优惠费率,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其中非个人投资者需证明符合相关条件,否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拒绝该类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 3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 6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未申请转换转出或转换转出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下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
2.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换转出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投资者发起转换时必须一次性转换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180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