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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于2021年12月22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2日完成,修订后的《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1年12月20日披露的《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和《华泰保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详见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021)8021019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