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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达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并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28日起,下调瑞达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同时,相应修订《瑞达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瑞达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5%/年下调为1.2%/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参照上述内容进行同步修改。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本公告构成对《瑞达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及补充。
三、重要提示
(一)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上述修订内容自2023年7月28日起生效。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瑞达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ruida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55-8822咨询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得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