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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的需求,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
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以及《个
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
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康泰养老
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
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
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Y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Y 类基
金份额 (基金代码: 017399)。 Y 类基金份额开通申购等业务的时间将
另行公告。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311) 全部自动划归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份额除收益分配方式在原有的现金分红基础上新增
2
了红利再投资方式外,其他业务规则均保持不变。 Y 类基金份额为针
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
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
份额类别,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
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个人养老金
相关制度规定,保障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资金及
资产的安全封闭运行。除另有规定外, 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
自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
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
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Y 类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交易当日 A 类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
1、Y 类份额费率结构:
(1)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
基金转型日之前,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为 0.45%,Y 类
基金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0%。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Y 类基金
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为 0.30% ,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075%。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3
方式详见《基金合同》。
(2)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等详见招募说明书(更新) 、
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2、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
告。
3、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
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三、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协商
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和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
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涉及前述内容的将进行相应修改,并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4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388 (免长
话费)
风险提示: 养老目标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
收益保障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
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
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7 日
5
《民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的《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
第一部
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养老目标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养老目标基金指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十一、本基金根据《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
Y 类基金份额。关于 Y 类基金份额在个人养老金业务方面的特别安排,
6
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可针对 Y 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作出相关方面的特别安排,届时见基金管理人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第二部
分 释
义
16、《暂行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颁布并实施的《个人养
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63、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
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
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4、 A 类基金份额:指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
“A 类份额”
65、 Y 类基金份额: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
份额,或简称“Y 类份额”
第三部
分 基
金的基
本情况
八、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
其金额限制等,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
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
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
7
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实施前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
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
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
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
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
本基金 A 类和 Y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履行适当程序,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
分 基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8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进行计算;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T+2 日内计
算,并在 T+3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Y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交易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
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针对 Y 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制,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T+2 日内计算,并在 T+3 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9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Y 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有关
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就本基金或某一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
10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
11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继承等事项的,按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部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
分
基金份
额持有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增加、减少基金份额类别;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增加、减少基金份额类别,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
12
人大会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估值计算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估值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
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
发生估值计算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13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估值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
布。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估值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
定予以公布。
第十六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
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
身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90%
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
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
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14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2、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
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
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20 %
的年费率计提。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
取 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9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
管理费率为 0.45%。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
2、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
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
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取 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0%,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
年费率为 0.10%。
15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3、本基金在 2040 年 12 月 31 日次日转型为“民生加银安盈稳健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后,管理费、托管费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按下述标准开
始计提: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
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
身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6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
3、本基金在 2040 年 12 月 31 日次日转型为“民生加银安盈稳健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后,管理费、托管费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按下述标准开
始计提: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
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
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取 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6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
管理费率为 0.30%。
16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
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
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5%
的年费率计提。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从基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
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
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取 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5%,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
年费率为 0.075%。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17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实施
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方式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十七
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
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18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九
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
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规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
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规
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19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七)临时报告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0、本基金或某一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20
《民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的《托管协议》内容 修改后的《托管协议》内容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
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
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
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的业
务核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及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
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1
七、交易及
清算交收安
排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核对。对外披
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
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
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
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
核对。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核对。对外披
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
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
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
将编制的基金资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
账目核对。
八、基金资
产净值计算
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
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
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
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
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22
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的后两个
工作日内计算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二)净值差错处理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
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的后
两个工作日内计算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以约定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
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二)净值差错处理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
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九、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
如下: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
如下: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因
23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
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某一类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十、基金信
息披露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
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
同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
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
同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各类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24
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其他基金、参与
所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
等的信息披露、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
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其他基金、
参与所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
期间等的信息披露、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十一、基金
费用
(一)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
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自身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9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一)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
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
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9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
管理费率为 0.45%。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25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
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
自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转型日之前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
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
产中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0%,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
年费率为 0.10%。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26
(三) 本基金在 2040 年 12 月 31 日次日转型为“民生加银安盈稳健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后,管理费、托管费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按下述
标准开始计提: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
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自身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 E 取 0)
(三) 本基金在 2040 年 12 月 31 日次日转型为“民生加银安盈稳健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后,管理费、托管费自基金转型日当日起按下述
标准开始计提: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
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各类基金份额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
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6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
管理费率为 0.30%。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27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
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
自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
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
数,则取 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
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各类基金份额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
产中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取 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5 %, 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
年费率为 0.075%。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
负数,则 E 取 0)
28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实
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方式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