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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和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以各基金实际开通情况为准),并自该等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办理各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1 012371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沪港深互联网指数A
2 012372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沪港深互联网指数C
3 014128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指数发起式A
4 014129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指数发起式C
5 015096 西藏东财数字经济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A
6 015097 西藏东财数字经济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C
7 015741 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起式A
8 015742 西藏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品质生活优选混合发起式C
9 017857 西藏东财时代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时代优选混合发起式A
10 017858 西藏东财时代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时代优选混合发起式C
11 017981 西藏东财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成长优选混合发起式A
12 017982 西藏东财成长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成长优选混合发起式C
13 018088 西藏东财远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远见成长混合发起式A
14 018089 西藏东财远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远见成长混合发起式C
15 018188 西藏东财景气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景气成长混合发起式A
16 018189 西藏东财景气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景气成长混合发起式C
17 159622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新药ETF沪港深
18 019115 西藏东财卓越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东财卓越成长混合发起式A
19 019116 西藏东财卓越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东财卓越成长混合发起式C
注: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二、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事项 年份 暂停业务期间
香港耶稣受难节、复活节 2024年 3月29日、4月1日
香港佛诞日 2024年 5月15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2024年 7月1日
中秋节 2024年 9月18日
香港重阳节 2024年 10月11日
香港圣诞节 2024年 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期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2024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如暂停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调整相关基金交易业务安排并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新发基金或管理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其他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情况请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0-107)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