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60天滚动持有短债
基金主代码 0123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兴业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
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8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8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业60天滚动持有短债A 兴业60天滚动持有短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395 01239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2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管产品公开销售。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1年8月16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认购份额首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21年8月24日,投资者可办理认购份额的赎回业务申请。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各个运作期到期日,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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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机构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份,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上述余额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联系人:张聆枫
电话:021- 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5.2 其他销售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转 8)
网站:www.txfund.com
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5561、021-22211885
网址:www.cib-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兴业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