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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
基金主代码 0125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及《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
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9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9月9日
转换起始日 2021年9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9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A 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598 0125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 500元。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单笔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M〈100万 0.5%
100万≤M〈500万 0.2%
M≥500万 每笔1000元
C类基金份额 0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Y<7天 1.5%
7天≤Y<30天 0.5%
30天≤Y<180天 0.1%
180天≤Y 0
C类基金份额 Y<7天 1.5%
Y≥7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5. 基金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转换费用包括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0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例1: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2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1.500×0.50%=15.00元
转出金额=2,000×1.500-15.00=2985.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0
转入金额=2,985.00-0.00=2,985.00元
转入份额=2,985.00÷1.350=2,211.11份
例2: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2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1.500×0.50%=15.00元
转出金额=2,000×1.500-15.00=2,985.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44.11-35.40=8.71元
转入金额=2,985.00-8.71=2,976.29元
转入份额=2,976.29÷1.350=2,204.66份
例3:投资者在T日转出5,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0.6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5,000,000×1.200×0.50%=30,000.00元
转出金额=5,000,000×1.200-30,000.00=5,970,000.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5,970,000.00-5,970,000.00÷(1+0.60%)=35,606.36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0元
转入金额=5,970,000.00-0=5,970,000.00元
转入份额=5,970,000.00÷1.350=4,422,222.22份
例4:投资者在T日转出6,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A适用的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6,000,000×1.200×0.50%=36,000.00元
转出金额=6,000,000×1.200-36,000.00=7,164,000.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1,000-1,000=0元
转入金额=7,164,000.00-0=7,164,000.00元
转入份额=7,164,000.00÷1.350=5,306,666.67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4)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5)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2、适用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以及其他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
传真:021-58406138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7.2 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1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53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733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7)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099-200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9)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址: www.tonghuafund.cn
(1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fund.sina.com.cn/
(11) 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0778395
传真号码:021-68367031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1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站:www.hgccpb.com
(1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15)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传真:010-61840699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1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1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8-0707
网址: www.jimufund.com
(19)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网址 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 95017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9月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21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