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月6日证监许可【2009】7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目 录
一、 绪言.........................................1
二、 释义.........................................2
三、 基金管理人...................................7
四、 基金托管人..................................14
五、 相关服务机构................................17
六、 基金的募集..................................22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2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7
九、 基金份额的登记..............................35
十、 基金的投资..................................37
十一、 基金的财产...............................44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46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51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2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4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55
十七、 风险揭示.................................60
十八、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62
十九、 基金合同摘要.............................64
二十、 托管协议摘要.............................78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4
二十二、 其他事项................................95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97
二十四、 备查文件................................98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
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
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
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
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
的要约邀请文件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
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场外 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
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或交易所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
统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
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办理日期以基金管
理人公告为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办理日期以基金管
理人公告为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
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
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深圳证券账户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
位(席位或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
登记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
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
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
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贾建平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021)68872488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8350万元的美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贾建平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业
务部副主任,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中国银行罗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重组上市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总经理,中国银行上市办公室总经理等职。兼任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副理事长。
陈儒先生, 董事,国籍:中国。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经济学
博士、南开大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参与深交所筹建。
历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
银国际控股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中银国际证券副执行
总裁、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董杰先生,董事,国籍:中国。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
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
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
服山清一先生,董事,国籍:日本。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贝莱德亚洲区副主席。历任贝莱德日本的负责人和贝莱德亚洲区副主席,美林亚太区
执行委员会委员。1989年起,供职于水星资产管理公司和美林资产管理公司(2006年,
美林资产管理公司与贝莱德合并),担任伦敦、台湾、香港、日本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管
理职位。在任职美林之前,曾为B.A.I.I.香港和伦敦公司管理可转换对冲基金。2001
年至2003年间,曾任香港投资基金协会执行董事。东京索非亚大学比较文学学士,曾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委授予的中日奖学金在上海音乐学院从事研究工作。
赵纯均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
历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
任、副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一副院长、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
于鸿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
学校长助理。曾任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大学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内蒙古包头市市委副书记(挂职)。北京大学外国经济思
想史专业博士、北京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低温工程专业
学士、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
葛礼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现任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办者、
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业清洁能源、清洁技
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THQ的独立董事。曾在美国知名技术
公司思科、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红鲱鱼、网络标准评
为全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保证经理,在美国
NCube公司、思科公司以及日本Sequent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SOFTBANK/Mobius
风险资本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 监事会成员
赵绘坪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
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
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陈宇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复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现任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信息资讯部门主管,参与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
作。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从事信息技术管理工作,9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
3、 管理层成员
陈儒先生,国籍:中国。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经济学博士、
南开大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参与深交所筹建。历任
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银国
际控股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中银国际证券副执行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欧阳向军先生,国籍:加拿大。督察长。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
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
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俞岱曦先生,助理执行总裁(拟任副执行总裁,高管资格正在审批中)。中国籍。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
金106组合基金经理、基金丰和基金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普润基金
经理助理、行业分析师。2008年4月1日至今,任中银增长基金经理。具有11年证
券投资研究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4、 基金经理
李志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
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士。曾任长江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云南国际信托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光大证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中银策略基金经理,具有12
年证券投资和产业研究经历,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俞岱曦(助理执行总裁,拟任副执行总裁,高管资格正在审批中)
成员:陈军(副总裁)、陈志龙(副总裁)、张发余(副总裁)、甘霖(副总裁)、
孙庆瑞(副总裁)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寻明辉(副总裁)、李建(助理副总裁)
(四)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五)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
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
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
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
成的系统。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基金财
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安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机构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
项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
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
门必须独立地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稽核。
4) 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必须分离,基金投资
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
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
控制中的盲点。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
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市场条件
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
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制度;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规
章制度。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
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制定各项制度
的基础和前提。
2) 内部控制制度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
门业务规章的总览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运作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
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
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3)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
制度、法律合规与稽核制度、反洗钱制度、基金运营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密
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
4) 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