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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长城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场内简称:科创长城;场内扩位简称:科创板长城)
506008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2021 年9 月1 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长城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2023 年9 月1 日
2023 年9 月1 日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A
506008
是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C
012793
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以两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两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两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按照上述约定,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次第一个开放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8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场外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且申购金额必须为1元的整数倍。
3、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设置上限限制,也可以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设置上限。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办理申购,C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
2、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和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A
申购金额(M)
M<1,000,000
1,000,000≤M<3,000,000
3,000,000≤M<5,000,000
M≥5,000,000
M<1,000,000
1,000,000≤M<3,000,000
3,000,000≤M<5,000,000
M≥5,000,000
申购费率
1.5%
1.0%
0.5%
1,000 元/笔
0.3%
0.2%
0.1%
1,000 元/笔
备注
非养老金客户
非养老金客户
非养老金客户
非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C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本基金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注: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2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设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办理赎回,C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赎回。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和场内赎回费率相同。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A
持有期限(N)
N<7 日
7 日≤N<30 日
30 日≤N<184 日
184 日≤N<365 日
N≥365 日
赎回费率
1.5%
0.75%
0.5%
0.25%
0%
长城科创两年定开混合C
持有期限(N)
N<7 日
7 日≤N<30 日
N≥30 日
赎回费率
1.5%
0.5%
0%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92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2日(含)但少于184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4日(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场内赎回具体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长城基金管家(手机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招商银行
(2)兴业银行
(3)农业银行
(4)平安银行
(5)宁波银行
(6)微众银行
(7)杭州银行
(8)兴业银行银银平台
(9)国泰君安
(10)中信建投
(11)招商证券
(12)中信证券
(13)银河证券
(14)海通证券
(15)申万宏源
(16)长城证券
(17)华泰证券
(18)兴业证券
(19)华西证券
(20)国都证券
(21)中信证券(华南)
(22)中信证券(山东)
(23)安信证券
(24)东海证券
(25)恒泰证券
(26)中金财富证券
(27)长江证券
(28)大同证券
(29)信达证券
(30)广发证券
(31)中信期货
(32)国金证券
(33)华鑫证券
(34)南京证券
(35)湘财证券
(36)东方财富证券
(37)东北证券
(38)天风证券
(39)上海证券
(40)东吴证券
(41)粤开证券
(42)五矿证券
(43)蚂蚁基金
(44)众禄基金
(45)诺亚正行
(46)天天基金
(47)浦领基金
(48)和讯信息
(49)好买基金
(50)盈米财富
(51)中正达广
(52)利得基金
(53)金斧子投资
(54)京东肯特瑞
(55)北京汇成
(56)万得投顾
(57)联泰资产
(58)汇林保大
(59)同花顺
(60)上海长量
(61)民商基金
(62)雪球基金
(63)上海基煜
(64)大智慧
(65)腾安基金
(66)上海陆享
(67)创金启富
(68)大连网金
(69)度小满基金
(70)普益财富
(71)嘉实财富
(72)阳光人寿
(73)泰信财富
(74)招赢通
(75)中国人寿
(76)北京中植
(77)博时财富
上述代销机构的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等信息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及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在登记机构完成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若未出现上述情形,本基金将自2023年9月29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查询。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