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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009467
基金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赎回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开混合
A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开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9467 0131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是是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2 年6月17日至 2022年6月28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本基金自 2022年6 月29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或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备注
M〈50万1.50% -
50万〈=M〈100万1.20% -
100万〈=M〈500万1.0% -
500万〈=M 每笔1000元-
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应类别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归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009467
基金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配套法规、《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赎回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2年6月17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开混合
A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开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9467 0131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是是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2R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8日。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本基金自2022年6R月29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
请。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 期间
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
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业务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
一开放日的申购或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具体业务办
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
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
定。
3.2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
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备注
M〈50万1.50% -
50万〈=M〈100万1.20% -
100万〈=M〈500万1.0% -
500万〈=M 每笔1000元-
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0%,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应类别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归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6个月0.50%
6个月〈=N 0
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天1.50%
7天〈=N〈30天0.1%
30天〈=N 0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加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5.1.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
5.1.2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的收取以转出、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费率与最低认购费率的差额。
5.1.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基金合同要求比例扣除归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后,基金转换费用的其余费用作为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5.1.4相关基金的赎回费及申购费的费率请详阅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5.1.5基金转换费用及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费: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补差费用=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及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数值为准。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可转换基金: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医疗保健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3层
联系电话:0755~33062918
传真电话:0755~33062910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htcxfund.com
6.1.2 场外代销机构
见《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红土创新基金官方网站,“公告/资讯”专区,网站地址:http://www.htcxfund.com。
如本次开放期间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免长途话费))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