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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恒利债券 基金代码 013186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恒利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013186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恒利债券C 下属基金代码 013187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7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魏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1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永续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永续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3、信用债投资策略 4、骑乘策略 5、杠杆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净值增长率,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城恒利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万元 0.8%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500万元 0.4%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00万元 0.16%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500万元 0.08%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 7天 1.5% 场外份额
7天≤ N 0% 场外份额
长城恒利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赎回费 N< 7天 1.5% 场外份额
7天≤ N 0% 场外份额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长城恒利债券A 0.00%
长城恒利债券C 0.3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再投资风险;(4)购买力风险;(5)
信用风险;(6)公司经营风险;(7)经济周期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有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
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
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
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
成基金财产损失的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
变动的风险;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
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
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是指债务人由
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而使基金资产面临的再投资风险。
(3)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
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