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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稳丰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长信稳丰 债券
基金主代 码 013648
基金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21年 11 月 16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恒丰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 名称 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 信 稳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长 信 稳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申购起始 日 2021年 11 月 23 日
赎回起始 日 2021年 11 月 23 日
转换转入 起始日 2021年 11 月 23 日
转换转出 起始日 2021年 11 月 23 日
定期定额 投资起始 日 2021年 11 月 23 日
下属分级 基金的基 金简称 长信稳丰 债券 A 长信稳丰 债券 C
下属分级 基金的交 易代码 013648 013649
该 分 级 基 金 是 否 开 放 申 购 、赎 回 、转 换 、定
期定额申 购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及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 ) 非养老金 客户申购 费率 养老金客 户申购费 率
A类份额
M<100 万 0.6% 0.03%
100万≤M<500 万 0.3% 0.015%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C类份额 0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基金份额赎回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Y≥7 天 0
注:Y为持有期限
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1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与长信长金通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利信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长信利信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465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4805)(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7)、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长信利泰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利广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中证转债及可交换债50指数基金、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基金、长信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基金、长信添利安心收益混合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人可将本基金转换至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5.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2.2本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5.2.2.3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5.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500元。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6.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定期定额转换、定期不定额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7.1.2.1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日常转换业务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实际业务办理情况为准。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1月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3、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