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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利纯债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3月31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基金代码 013947
投资基金
下属基金简称 国金惠利纯债C 下属基金代码 013948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尹海峰
证券从业日期 2019-02-12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
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和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
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预测价格和利率变化趋势,在债券组合久期
调整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
并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
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
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1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0日
赎回费
N≥7日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30%
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10%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20%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有:
本基金可能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
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交易
对手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
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
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
有规定,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