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3号文募集注册,于2018年5月4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27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955),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时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C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N≥30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三、关于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第二部分释义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60、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
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
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新增,以
下序号依次调整)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
况 -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
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 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
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
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由基金管
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
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新增)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 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
额余额总数(新增)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披露。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8亿元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
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
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外;
……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调
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
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开
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
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开放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开
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
行相关程序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
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
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新增,以下序号相应调整)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
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
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新增)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
行相关程序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
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
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七)临时报告
17、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24、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7、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
24、基金份额取消分类或类别发生变化;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