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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银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4 月 7 日起,增加海银基金为银华鑫锐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编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 否 开 通 申
购/赎回
是 否 开 通 定
期定额投资
是 否 开 通 转
换业务
是 否 参 加 费
率优惠活动
1 银 华 鑫 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LOF)
A:
161834C:
014349
是 是 否 A:是
C:否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 2022 年 4 月 7 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费率折扣以
海银基金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海银基金最新公告信
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海银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
规则及流程请以海银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海银基金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海银基金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 楼
联系人 吴力群
客服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
关业务规定。
3、 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发布公告,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 2022 年 2 月 21 日起暂停办理 50 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办理大额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