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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基金代码 0144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01月12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01月1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01月12日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01月12日起(含当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申购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4、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本基金将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过程中规模达到或超过100亿元时,将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并及时公告,后续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T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00亿元,将对T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按照统一比例给予部分确认,确保基金的总规模不超100亿元,比例确认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当发生比例确认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当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投资者T+1日提交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T+2日对该申请确认失败,投资者可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比例确认结果及暂停申购业务的具体事宜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特定非个人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确认结果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6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后的第6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533
6.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广发银行、华润银行、建设银行、江南农村商业、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微众银行、西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2、证券(期货)销售机构: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东莞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天风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英大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信建投、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北京肯特瑞、蛋卷基金、度小满、恒天明泽、基煜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上海好买、上海利得、上海天天、苏宁基金、腾安基金、挖财基金、万得基金、意才基金、盈米财富、浙江同花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