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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中欧琪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14759)在部分代销渠道暂停参加费率优惠活动,恢复适用本基金原申购费率,在此期间,投资者通过以下代销渠道申购本基金将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折扣,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代销渠道名称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本基金A类份额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后续在代销渠道适用的销售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届时代销渠道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
公司网址:www.zofund.com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