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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47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3年03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03月24日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03月24日生效。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年度对日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将于2023年03月24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依照法律法规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0.0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同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一年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该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组成。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按照转出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转出基金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补差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假设某投资者将持有时间为10天的10万份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中泰蓝月短债A")转换为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发起"),中泰蓝月短债A对应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16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3%,对应赎回费率为0,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对应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假设为1.6242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则该笔转换投资者得到的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转出金额=100,000.00×1.0416=104,16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4,160.00×0=0元
转入金额=104,160.00-0=104,16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4,160.00/(1+0.8%)×0.8%=826.67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4,160.00/(1+0.3%)×0.3%=311.55元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826.67-311.55=515.12元
净转入金额=104,160.00-515.12=103,644.88元
转入份额=103,644.88/1.6242=63,812.88份
根据以上方法计算,该投资者将持有时间为10天的10万份中泰蓝月短债A转换为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发起,投资者需要支付中泰蓝月短债A基金转换赎回费0元,需要支付基金转换补差费用515.12元,转换后获得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基金份额为63,812.88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已发行和管理的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567)、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940)、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624)、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090)、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057)、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058)、中泰青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582)、中泰青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583)、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549)、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437)、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112)、中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113)、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238)、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239)、中泰兴诚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0728)、中泰兴诚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10729)、中泰星宇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001)、中泰星宇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002)、中泰沪深300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06)、中泰沪深300指数量化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07)、中泰稳固周周购12周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66)、中泰稳固周周购12周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267)、中泰兴为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776)、中泰兴为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777)、中泰安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137)、中泰安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138)、中泰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4771)、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108)、中泰安益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109)、中泰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727)、中泰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728)、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444)、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445)、中泰元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415)、中泰元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7416)之间的相互转换。
除上述基金外,若基金管理人未来开通旗下其他基金与本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本基金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的程序
(1)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申请转换时,注册登记机构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投资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转换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转出份额、转入金额的具体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
联系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8
联系电话:400-821-0808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03月30日发布《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自2022年03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计算。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