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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下述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下述基金的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调整事项的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2580/012581
财通资管鸿佳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976/013977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216/013217
财通资管鸿慧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4815/014816/014817
二、调整销售对象
自2024年2月5日起,上述基金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销售。
上述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调整申购业务限额
自2024年2月5日起,上述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机构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四、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条款的修改
本公司将在更新上述4只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销售对象、申购业务限额相关内容。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参阅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