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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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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7月 1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4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0401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 11月 1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79,936.51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
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情况下,本基
金投资于目标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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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
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龙头企业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
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 ETF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
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紧密
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
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
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
接 A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
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40190 01498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8,955,843.13份 24,093.38份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1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 11月 18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 1月 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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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
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但
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成份股长期停牌、法律法规限
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选择其
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本基金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90%。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龙头企业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
的品种。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2年 4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
联接 A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
联接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510.72 -3.29
2.本期利润 975,159.68 2,691.7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36 0.112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296,069.21 34,313.7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26 1.42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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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接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7% 1.22% 1.53% 1.26% 0.84% -0.04%
过去六个月 -8.65% 1.26% -9.44% 1.30% 0.79% -0.04%
过去一年 -9.17% 1.05% -10.60% 1.08% 1.43% -0.03%
过去三年 14.35% 1.13% 11.92% 1.17% 2.43% -0.04%
过去五年 6.02% 1.16% 3.14% 1.19% 2.88%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2.60% 1.30% 31.84% 1.32% 10.76% -0.02%
2、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接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23% 1.22% 1.53% 1.26% 0.70% -0.0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85% 1.35% -4.55% 1.41% 0.70% -0.06%
注: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2022年02月22日起新增C
类基金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 11月 18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1.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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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接 C:
注: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自 2022年 02月 22日起新增
C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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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璇子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20-11-02 - 7年
硕士研究生,7年基金行业从业经
验。2014 年 7 月应届毕业加入华
安基金,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0 年 11
月起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7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内地新能
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 CES 半导体芯
片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9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年 12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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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
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
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
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
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
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
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
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
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
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
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
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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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
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6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受新一轮疫情及管控措施影响,国内经济面临较大压力,4月供需双双下滑。5月以来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生产需求逐步恢复,主要经济指标边际改善,工业生产由降转增,信贷
投放超预期,社融强劲反弹。在稳投资、促消费政策的作用下,市场需求逐步改善。进入 6月,
企业复工复产加快,经济与生产生活逐渐步入正轨,稳增长政策发力,6月制造业 PMI达到 50.2。
在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开年以来 A股经历了四个月下跌。二季度市场先抑后扬,在政
治局会议召开及稳增长政策陆续出台后,4 月末市场开启上涨,二季度上证 50 上涨 5.5%,沪深
300上涨 6.21%,上证龙头指数上涨 1.6%。
本基金所跟踪的上证龙头企业指数由沪市 A股各二级行业中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公
司股票组成,用以反映沪市 A股各行业龙头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42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53%。本基金 C类份额净值为 1.42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2.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5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外部环境仍旧严峻复杂,内需将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疫情对经济的
冲击预期进一步减弱,稳增长政策成效显现。产业升级、财税加持,制造业投资仍将保持高增长,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预期也将发挥更大的空间。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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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冲击逐步消退,稳增长政策持续加码,A股基本面预期悲观的时刻逐步过
去,三季度的市场风险偏好有望进一步回升。预期下半年 A股盈利增长将逐渐回暖,估值与业绩
匹配度高的行业将获得资金青睐。龙头资产依然是各行业的优质资产,具有较好的配置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
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不低于 200人;基金资产净值连续超过 20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39,115,252.04 93.9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72,659.25 5.94
8 其他各项资产 53,094.59 0.13
9 合计 41,641,005.8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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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华安上证
龙头 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
放式(ETF)
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39,115,252.
04
94.64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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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2.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12.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52,781.8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094.59
5.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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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
联接A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
联接C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953,277.52 3,785.1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19,901.31 112,109.8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17,335.70 91,801.6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55,843.13 24,093.38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2、《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9.2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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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
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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