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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起调整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299(人民币)、015518(美元现汇),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2年10月24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人民币)、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美元现汇)的金额应不超过15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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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