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对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设场外基金份额,并对《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
本基金年管理费率由原0.28%降低至0.22%,年托管费率由原0.09%降低至0.05%。
二、本基金增设场外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设场外基金份额后,基金份额类别分为A类、D类与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原基金份额均为场内份额,场内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本次在现有场内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场外份额(D类基金份额与E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与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进行申购和赎回,不能上市交易。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净值为每份100.00元人民币,D类基金份额与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净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
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D类基金份额与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表:
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基金份额简称
A类基金份额 511620 国泰瞬利货币A
D类基金份额 015379 国泰瞬利货币D
E类基金份额 015380 国泰瞬利货币E
注: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为“货币基金”,扩位简称为“货币基金ETF”,交易代码为“511620”
本基金如开通基金份额升降级业务,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规则及数量限制,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中规定。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与赎回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发生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在认定强制赎回费收取条件及收取标准过程中,应将每1份A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
(2)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A类、D类、E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3、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D类、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D类、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D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0.01份。E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0.01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的D类、E类基金份额赎回。各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基金自2022年3月10日起接受投资者对D类、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9000 联系人:赵刚
2)其他销售机构
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见本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D类、E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每一份D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E类基金份额具有同等投票权。
6、D类、E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原则。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2)D类、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本公告之附件。本次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3月10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附件: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登记机构
29、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D类、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也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担任注册登记机构
2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通过场外进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确认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场外份额”)记录在该账户下
30、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场内进行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确认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场内份额”)记录在该账户下
……
45、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46、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A类基金份额的行为
51、收益账户:指本基金为投资人分配的虚拟账户,用于登记投资人基金份额的累计未付收益 52、收益账户:指本基金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分配的虚拟账户,用于登记投资人基金份额的累计未付收益
53、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 54、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场内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5、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场外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3、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64、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系统,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65、升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类别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
66、降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折算后A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十、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A类为场内基金份额,D类和E类为场外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D类和E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A类基金份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费率水平、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份额升降级
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类别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本基金如开通基金份额升降级业务,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规则及数量限制,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额限制及规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开始调整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注册登记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进行折算,D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折算。下述为A类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A类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注册登记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折算后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A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折算后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折算,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D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规则如下:
……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进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
6、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
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
6、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三)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发生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发生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在认定强制赎回费收取条件及收取标准过程中,应将每1份A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
3、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D类、E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当日超出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总量控制的赎回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当日超出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总量控制的场内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1份A类基金份额折算为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第九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每一份D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E类基金份额具有同等投票权。
本基金合同第十部分、第十一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条款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议召集权、召集权、计算到会或出具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量、表决权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及其占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均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代表同等权利。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终止基金份额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终止A类基金份额上市,但因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除外;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
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方法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方法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8、A类基金份额上市费及年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8%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投资人收益账户里的权益和其本金(投资人基金份额)一起参加当日的收益分配,并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3、“每日分配、利随本清”。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投资人卖出部分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份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及其对应的收益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投资人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投资人收益账户里的权益和其本金(投资人基金份额)一起参加当日的收益分配,并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利随本清”的原则。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原则。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5、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6、投资人卖出部分A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全部卖出A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7、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及其对应的收益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8、投资人当日买入的A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A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
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2)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七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1)A类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
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2)D类、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其中,当日基金份额总额包括截至上一工作日(包括节假日)未结转份额。
(3)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七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六)申购赎回清单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通过指定网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网站或者营业网点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申购赎回清单
在开始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通过指定网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网站或者营业网点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A类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九)临时报告
24、基金份额终止上市; (九)临时报告
24、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分配权)。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的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邱军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2.估值方法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基金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基金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资产估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三)基金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含第4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含第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基金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资产估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投资人收益账户里的权益和其本金(投资人基金份额)一起参加当日的收益分配,并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3、“每日分配、利随本清”。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投资人卖出部分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份额全部卖出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及其对应的收益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投资人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投资人收益账户里的权益和其本金(投资人基金份额)一起参加当日的收益分配,并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利随本清”的原则。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原则。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5、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6、投资人卖出部分A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但投资人全部卖出A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投资人结清;
7、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及其对应的收益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8、投资人当日买入的A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卖出的A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或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8%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100份D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