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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管理的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自2022年5月13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本次新增C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30日以内 0.5%
30日以上(含)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可见附件(《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重要提示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相关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改自2022年5月1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附件:《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二、释义
无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的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无 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本基金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销售费率,最新的销售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错误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资产估值错误。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公告、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净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错误处理方式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资产估值错误。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公告、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净值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二)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投资者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4、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5、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定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定期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四)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