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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聚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聚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聚鑫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57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格林聚鑫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聚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格林聚鑫增强债券 A 格林聚鑫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713 01571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75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 年 12 月 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27
份额级别 格林聚鑫增强
债券 A
格林聚鑫增
强债券 C
总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80,024,186.66 13.00 480,024,199.6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5,002.25 0.02 25,002.2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80,024,186.66 13.00 480,024,199.66
利息结转的份额 25,002.25 0.02 25,002.27
合计 480,049,188.91 13.02 480,049,201.9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63.13 11.02 10,074.1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21% 84.64% 0.002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2 / 2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2 年 12 月 6 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
(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
3、 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
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本基金基金经理张晓圆女士因休产假于 2022 年 8 月 4 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 30 天,无法正常履
行基金经理相关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决定,在张晓圆女士休假期间,本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
金的基金经理刘冬先生单独履行基金经理职责。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