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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小盘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8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欧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小
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8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小盘成长混合 A 中欧小盘成长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880 01588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
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及赎回开始公告
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在不违反
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
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2%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客户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1.2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
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
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
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80 日 0.50%
N≥180 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
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
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A、C份额的定投业务,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本基金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标准
的基础上,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
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
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
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
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
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8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意
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
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
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
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
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
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
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