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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恒盛利率债
基金主代码 016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6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7月4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7月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7月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7月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7月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恒盛利率债A 长盛恒盛利率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016 01601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M<100万 0.4% 0.12% 0
100万≤M<200万 0.3% 0.09%
200万≤M<500万 0.2% 0.06%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养老金特定客户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见下表:
持有期限(Y) 费率
Y<7天 1.5%
Y≥7天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录我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电话查询。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服电话为4008882666,010-86497888。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说明: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其中,同TA基金转换业务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跨TA基金转换是指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的业务。它是同一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的基金之间转换的拓展功能,所有转换规则遵从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与本基金为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相同TA基金):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制造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9800C类:009801)、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80008C类:001834)、长盛优势企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0885C类:010886)、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00)、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397)、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833C类:007834)、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80007C类:010991)、长盛同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789C类:002790)、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000424B类:000425)、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102C类:003103D类:015736)、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156C类:002157)、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922C类:003923D类:013468)、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169C类:003170)、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927C类:002928)、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641C类:003642)、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594C类:003595)、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658)、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510C类:003511)、长盛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8412C类:008413)、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货币市场基金(A类:080011B类:005230)、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85)、长盛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0155C类:010156)、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9)、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长盛多因子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6478)、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80002C类:012716)、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45)、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成长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1181C类:011182)、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A类:012715C类:080001)、长盛安逸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744C类:007745D类:013456E类:015439)、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902C类:006903D类:014465)已开通转换的基金。
与本基金为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即跨TA基金):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5)、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6)、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07)、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2)、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813)、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51008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39)、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00)、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502040)、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160814)、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502013)、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502053)等已经开通转换的基金。
(3)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开通相同TA及跨TA转换业务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开通相同TA的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的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定投的具体时间、单笔扣款下限等扣款规则等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折扣费率及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86497909
传真:(010)86497997、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2年7月4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